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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利转让的流程

更新时间:2023-05-04 10:32:42 浏览次数:55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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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何为专利转让?

《专利法》第十条规定: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。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、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,应当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。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,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,并向专利行政部门登记,由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。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。

二、专利转让的流程

(一)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

这是专利转让的基础环节,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较多,例如委托专利代理机构、参加行业技术展会、主动寻找有需求的企业、也可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等。

(二)准备转让材料

1、签订转让合同:签订转让合同是转让流程中的关键环节,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一致意见,约定转让内容及其他相关事项,签署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让合同。

2、准备其他手续性文件:如委托手续、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等。

(三)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转让材料

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步,根据不同的转让情况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表格、证明文件。只有按照《专利法》及《专利法实施细则》的要求提交材料,国家知识产权局才能审核通过发出《手续合格通知书》,专利转让才具有法律依据。

专利转让手续可以由转让人或受让人提交,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提交。转让材料完备、手续正确,是审核周期缩短的重要一环,所以选择正规的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内容。

(四)等待转让结果

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符合规定的文件和费用后,审核无误后发出《手续合格通知书》并进行登记公告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周期一般为1-2个月左右。对于电子申请的案件,审核周期一般为15~20天左右;对于纸件申请的案件,审核周期稍长一些,大概为1个月左右。

三、专利转让材料到底需要准备什么?

专利申请权(或专利权)转让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《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》、对应的证明文件、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有效的《转让合同》;若转让方和受让方是个人的,需要另外提供本人签字的有效证件扫描件,若是委托某家代理机构办理转让,当前代理机构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转让申请时,需提供受让方盖章或签字的《专利代理委托书》;同时需注意,如果转让手续办理机构非本案代理机构的,转让方需提供一份与前代理机构的《解除委托声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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